事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文摘   2025-01-10 17:33   安徽  

倡 议 书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肥东、肥西、长丰、巢湖、庐江人民政府公告:合肥市主城区全域禁放,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全域禁放,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半汤街道等五个街道全域禁放,庐江县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全域禁放。
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携手共度空气清新、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我们倡议:
1.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请您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共识,努力传播保护环境正能量。
2.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您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更加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合肥。
3.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您积极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守护、巡查工作,共同守卫城市安全。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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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法律顾问:安徽银鼎律师事务所 刘修正律师

来源: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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