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民政公告

民生   2024-11-11 16:38   辽宁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我市辽宁省(第二批),朝阳市、县(第一批)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朝民函〔2024〕66号)工作安排,经专家论证评估、公示等程序,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审定,现将凌源市(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公告如下:

一、传统村落类(1个)

热水汤村

二、自然地理实体(1个)

木兰山(东城街道办事处)

列入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加以保护,非必要不得更名,切实保护好已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传承弘扬我市优秀地名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凌源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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