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蓝天成为常态!乌鲁木齐市启动2024年冬季大气环境整治提质增效行动

政务   2024-12-12 20:48   新疆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正式启动2024年冬季大气环境整治提质增效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聚焦采暖季重点时段,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深化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行动以“抓核心、带区域、促成效”为原则,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重点管控范围涵盖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甘泉堡经开区等核心区域,全力推进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工业源、移动源等关键领域的监管。

针对工业源领域,将发挥“一企一策”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实效,加强对企业的现场走访和帮扶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并全面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还将加大采暖季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燃气锅炉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依法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粉状、粒状等易起尘物料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密闭输送、密闭储存等抑尘措施。

在移动源监管方面,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重型柴油货车进行路检路查,依法查处尾气超标车辆。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等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还将扎实开展源头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工作需要提出高值区域管控要求,并协调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走航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和研判;启动和调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并监督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方式,持续强化今冬明春大气环境整治宣传引导工作,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共同营造促进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调度和监督,截至目前已对223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3人·次。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通过治理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执法检查等工作要求,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丨“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公众号

编辑丨刁春阳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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