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针对媒体和互联网侮辱行为引入罚款制度

文摘   2025-02-03 21:01   山东  
     卡巴尔通讯社1月31日电,吉尔吉斯斯坦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刑法典》的修正案,该法律于2024年12月19日由国家议会通过。
该法律主要目的是引入对诽谤和侮辱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在《违规行为法典》中新增第1071条,规定:

若侮辱性或诽谤性内容出现在大众媒体、网站或社交平台上,个人将被处以200计算单位的罚款,法人(即公司或组织)将被处以650计算单位的罚款。
此外,修正案还明确规定,内部事务机关(执法部门) 将负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立案,而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
该法律的实施标志着吉尔吉斯斯坦对网络和媒体言论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并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之间平衡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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