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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爷爷的遗产本来就应该有我的一份,凭什么她一个人独占。”
“老人生病时你们都没来照顾,现在分财产你们又晓得回来了。”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两代人的亲情关系却因分配问题走向破裂,一家人对簿公堂。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受理一起因分割遗产而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姑侄、兄妹三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王大爷与其配偶共生育了三个子女,长子王某甲,次子王某乙,长女王某丙。被继承人王大爷于2024年去世,其配偶于2016年去世,其长子王某甲于2010年也已经去世。小明系长子王某甲的独子,王大爷的长孙。
王大爷生前留有银行存款、现金等共计十余万元,但未立遗嘱。王大爷去世后,长女王某丙暂时保管其财产,在财产分割上与小明、王某乙发生分歧。小明与王某乙便以王某丙未与两人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将王大爷的财产占为己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王大爷的遗留财产。
【调解经过】
因为矛盾纠纷较大,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转入审理程序。罗山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陈长春在受理此案后认为,这起分家析产纠纷裁判容易,但一纸判决并非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处理不当容易使得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出现难以弥补的裂痕,所以他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庭后调解过程中,小明、王某乙坚持认为王某丙要将老人所留财产占为己有;而王某丙认为两人未尽到赡养义务,不应该分配得到老人遗产。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都不肯退让。
陈法官在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阐述后,并没有急忙开始调解,而是与当事人拉家常,疏导其负面情绪。随后,他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从法律、亲情等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理说法。
“都说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我想老人在世的话肯定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子孙后代为了这些遗产而对簿公堂。”法官的一席话最终成功打开各方心结,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法官的耐心指导下,双方针对遗产制定了合理的分配方案并握手言和,原告当庭撤诉。至此,一起亲兄妹以及姑侄之间发生的分家析产家庭矛盾圆满化解。
人们常说“家和万事兴”,财产权利固然重要,但血浓于水的亲情更加弥足珍贵。身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法官本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耐心进行释法明理,让隔阂融化、亲情回归。今后,罗山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温情司法融入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活用善用调解手段妥善化解涉及家事纠纷,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民事审判二庭 胡兴峰)
来源:罗山法院
-编辑:小罗-
-审核: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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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南书函律师事务所 廖国云 主任律师 1365376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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