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已婚男子迷恋网络女主播,打赏22万元,并线下发生关系,妻子发现后,要求归还,女主播:是你老公自愿打赏的。法院判决令人太意外

科技   2024-12-28 22:40   河南  
大家在看直播时,会进行直播打赏吗?

反正牙牙不会,可能是因为牙牙比较现实主义,觉得主播们即使再帅再美,都是虚幻,与自己的人生毫不相干,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所谓的支持。

当然了,也有一些比较感性的网友觉得能在主播那里花钱买到情绪价值,或者就是喜欢钱花出去的瞬间。

打赏小钱,获得情绪价值,其实也能理解。

但是,在主播身上花了几十万的,甚至有妻有子还为了主播倾家荡产的,对于主播的心思就不仅仅是所谓的获得情绪价值了。

这么些年,为了主播闹得鸡犬不宁,甚至分崩离析的家庭并不在少数。

不过,一些聪明的妻子,即使被伤了心,也要选择守护自己的利益。

前段时间,新沂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已婚男子打赏女主播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男子的妻子起诉女主播要求返还丈夫打赏、转账的钱款22万余元!

案件中的妻子叶女士,在一家医院上班,因为工作原因,她经常早出晚归或者直接夜班,而她的丈夫朱某,则是自由职业者,时间十分宽裕,结婚久了俩人虽已过热恋期,但也十分和睦。

直到朱某迷上了网络主播郭某。

那是2020年时,朱某在某直播平台与女主播郭某相识,被直播间里的郭某深深吸引。

在郭某的引导下,朱某为了挣得榜一大哥的位置,开始频繁在郭某直播间打赏、送礼物。

打赏的多了,2021年时,郭某终于同意线下见面。

众所周知,榜一大哥约女主播出来的目的,所以,俩人一见面就从榜一大哥和女主播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俩人确立关系后,朱某为了郭某的直播间流量依旧在直播间内进行各种打赏,除此之外,线下的红包、转账、礼物更是没少过。

出轨这种事儿,从来都是纸包不住火,就在同年10月,朱某妻子叶女士就发现了自己丈夫和女主播之间的事儿。

相比于纠结感情大吵大闹,叶女士表现得十分冷静,收集了丈夫给女主播打赏、转账、刷礼物的所有付款记录,要求女主播返还22万余元。

但已经到手的鸭子,女主播又怎么肯放口?

双方经过多次交涉后,女主播同意返还8.5万元。

到了2022年,叶女士又以丈夫某与女主播存在债务纠纷为由,起诉至新沂法院,请求确认丈夫赠与女主播的合同行为无效,判令女主播返还受赠财产22余万元。

对此,女主播自辩称:

叶女士丈夫是通过平台看直播并实施打赏,并未受到胁迫和欺诈,是自主消费行为,不是赠与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且自己对男方已婚毫不知情,自己和叶女士以及其丈夫之间均有来往转账,甚至自己的转账数额大于叶女士和其丈夫的转账数额,不存在赠与返还问题。

双方都上呈了证据后,关于最终返还的金额,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

新沂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与郭某确立“恋爱”关系之前,通过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户,充值兑换虚拟货币,在观看郭某直播时,使用虚拟货币打赏或购买虚拟礼物。该行为系朱某为满足娱乐需求而实施的消费行为,与直播间经营者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生效。

而郭某的收入也非朱某的赠与,而是其从事直播表演而获取的劳动报酬。叶某要求返还上述报酬,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不过,丈夫与女主播确立关系后的打赏属赠与,法院有另外的判决。

这之后的打赏已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为提高郭某的直播流量,获取更高收入等所为。

而且,俩人确立关系后,朱某给叶某的转账、买礼物红包等都属于赠与。

但因为俩人的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法院判定该部分赠与无效。

判决郭某返还接受赠与的财产5万余元。

虽然加上之前的8.5万元,最后算下来,22万元只要回了13.5万元,但叶女士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值得所有女性效仿。

也给了女主播一个警示,通过直播赚钱没错,但如果为了钱违背了公序良俗,突破了道德底线,最后也只能落得声名狼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那么,大家观看直播时会打赏吗?

点个“在看”,已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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