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控制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控制的,预期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类资产。
资源:依法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是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依法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县级以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三、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归谁?
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对其集体“三资”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四、农村集体资产是否需要登记?
《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集体资产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登记前应当明晰产权。
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的取得、变更、消除,应当在取得、变更、消除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
《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申请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五、农村集体”三资“可以做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投资、入股、联营等多种形式利用集体“三资”创办经济实体,增加村集体收入。
六、怎样经营农村集体”三资“?
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联营、入股等方式经营农村集体“三资”,也可以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处置闲置资产。农村集体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的,应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做好“三资”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关于集体资产管理的决定;
(二)制定和执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派员参加联营、股份制、合资、合作等企业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集体资产的其他管理工作。
八、哪些事项需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策》|
下列事项必须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一)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
(二)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
(三)重要固定资产购置和重大项目投资;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及合并、分立、解散时集体资产的处置;
(七)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