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县内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
二、征集范围
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三、征集要求
我局将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四、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电子邮箱及我局网站申报收回收购土地意向。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56-4632197
联系人:李继军
电子邮箱:1925126099@qq.com
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2024年11月13日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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