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
活动开始啦
职工朋友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参加时间
2025年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即日起开始缴费,在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失效日 (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为2024年12月31日)前续交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的单位,生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首次参加医疗互助的单位(职工),实行30天免责期。
二、缴费金额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含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同工),互助金每人每年100元[互助类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同工,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互助类别:非公企业类)。
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职女职工(含合同工,不区分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参加女职工特病类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每人每年25元。
一、参加时间
2025年非公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即日起开始缴费,在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失效日前续交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的单位,生效时间定为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失效日的次日。首次参加医疗互助的单位(职工),实行30天免责期。
二、缴费金额
非公企业单位参加非公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参加女职工特病类每人每年25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行网上受理、办理。泉州市总工会官网https://medical.qzszgh.org.cn/ 进入医疗互助界面办理参加,“补助”在泉工医助小程序、 “泉工e家”微信服务号上实行线上申请、审核,补助款直接转账至申请人的银行卡。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应全部参加;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数应达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以上。
上传医疗互助参加材料注意事项:
1、须在泉州市总工会官网进入医疗互助界面办理参加,在界面下载最新盖章申请表模板,缴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单位名称一致。
2、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上传参加材料的,不管参加何种类别的医疗互助,“参加类型”栏选择“1月1日活动生效”。
非公企业及2024年12月31日之后上传参加材料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参加类型”栏选择“年中活动生效” 。(说明:“1月1日活动生效”或“年中活动生效”是用于初步检测人员名单是否超龄,最终名单及生效时间以经办处审核为准)
3、参加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职工医疗互助符合延迟退休政策且未办理退休的职工,系统上可点击“强制通过”,同时上传职工相关在职证明等材料。
4、一个单位只能有一条参加记录,若同时参加不同类型的医疗互助,需多次添加参加信息。例如:已填写非公企业类(48元)的参加信息,不要点击下一步,要继续点击添加参加信息,继续选择要参加的类别(例如女职工特病(25元)的参加信息),待需参加的所有类别医疗互助都提交后,再继续点击下一步,最后提交到办事处申请流程操作才完成。
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按照泉州市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执行。
在互助活动期内住院的职工,职工个人应及时通过泉工医助小程序、“泉工e家”微信服务号提交医疗互助补助申请。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其互助责任终止。
附件.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流程
编辑:郑兰兰
二审:周斌斌
三审:陈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