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带着名牌大学研究生的“光环”,陆某进入该市财政局工作。此时,他踌躇满志、干劲十足,工作上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得到了组织和同事的认可。2015年8月,他被提拔为该市开发区财政局“一把手”。
职位晋升了,权力更大了,他的私欲也随之膨胀,在老板们的“围猎”下,他不仅乐在其中,而且深陷“财富自由梦”不能自拔。为了实现“梦想”,陆某在严重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作为财政局局长,陆某掌管着该开发区大笔的财政资金。有的老板为了做成业务,以红包、购物卡探路,陆某来者不拒,一边毫不掩饰地收受他们的钱物,一边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他们的诉求。
“眼看着几个融资老板,轻轻松松就赚了上千万元,逛奢侈品店犹如上菜场买菜,有的还在上海等地购置了豪宅。在我帮助下,他们没花多少成本就实现了‘财富自由’。我的心理更加失衡了。”陆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对老板送来的钱物,小到一条烟、一瓶酒,大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陆某“一一笑纳”,收受钱款总额达2300多万元。
2023年4月,陆某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三百二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