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增长,雁塔区以“龙行古都 雁塔有礼”为主题,开展“雁塔汽车换新季”活动,发放汽车消费补贴600万元。消费者在西安市雁塔区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最高可获得3100元补贴。
申领汽车消费补贴的条件
1.居民个人在注册登记、税务及统计关系在雁塔区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包括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二手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交易不纳入本次汽车补助范畴。本细则中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2.购车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4.购车人须年满16周岁。
发放金额与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汽车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补助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及以下,每辆发放现金补贴1100元;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25万元(不含)及以下,每辆发放现金补贴2100元;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5万元(不含)以上,每辆发放现金补贴31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具体活动时间以银联上线时间为准)补贴按照审核通过时间发放,先领先得,发完为止。活动期间预算额度使用完毕,活动自动结束。
申领方式
1.购车人登录“云闪付APP”-“陕西省消费券”-“西安市”-“2024年雁塔区汽车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①购车人身份证;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③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④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⑥购车款银行卡POS机刷卡小票等。(如贷款购车需提供贷款合同,且小票金额+合同金额不能小于发票金额,若存在定金,需提供车企收据)。
2.补贴发放按照“系统受理-银联初审-雁塔区商务局复审-补贴自动发放”的流程进行。汽车消费补贴按照消费者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为准,如遇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情况,以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的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专用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申领人云闪付APP账号须与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一致。
2.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购车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和任一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定金、订金等)支付及其凭证的日期均需在本细则第一条申领条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
3.申领人须在雁塔区电子消费券公示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补助。
4.消费券额度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APP”-“陕西省消费券”-“西安市”-“2024年雁塔区汽车消费补贴专区”查看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额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后续的申购行为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5.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6.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应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转账及现金及其他支付方式均无法通过申请),且需保留POS小票作为补贴申请资料及核验依据。
7.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8.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具体单位以及企业地址如下
来源:雁塔区商务局
责编:李旦
校对: 祝婷婷 程鲁迪
审核:乐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