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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
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月17日
一、招聘人数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2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岗位表中的年龄,18-35周岁指1989年1月16日至2007年1月17日出生;18-40周岁指1984年1月16日至2007年1月17日出生;18-45周岁指1979年1月16日至2007年1月17日出生。
三、岗位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3. 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汕头市潮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qr61.cn/o4gmHJ/qgsp62p)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 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立医院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测评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将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次。
3. 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 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面试前,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对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及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④招聘单位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国有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书)、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发放面试准考证。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及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3)面试组织。
①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④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应聘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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