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政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政务   2024-11-07 17:28   内蒙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政治督查成果落地落实。2024年11月6日,卓资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局党委关于政治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班东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班县长传达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对各旗县市局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局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政治督查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研究通过了《卓资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对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政治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会议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政治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针,以对党忠诚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整改力度,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为卓资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和突出整改的政治性。要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坚决彻底整改,切实把市局政治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督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力推动督察整改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把整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坚决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做到条条能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及时跟踪问效,做到标本兼治。各部门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把政治督察问题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到深化改革、融入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到班子队伍建设。要明确整改时限、压茬推进,定期进行督促调度,确保问题不“悬空”、整改不“落空”,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推卓资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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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   茵
校对:杨世华
审核:贾梦梦
签发:赵玄敏
供稿:政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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