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发言,戳烂了很多人的肺管子。
我没本事扶持一个企业,但搞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只需要逮住一个小缺点无限放大,这家企业基本就完了。
央企不敢惹,国企不敢管,只能逮着私企这个冤大头,使劲去祸祸,这是目前很多地方机关的窘态。
老百姓很愤怒,他们想不到这么不要脸的话,可以如此明目张胆的说出来。
有些领导也很愤怒,同志,你路走窄了啊!可以闷声干不要脸的事儿,但明面上的话必须要说的漂亮。
在明面上说犯众怒的话,这相当于贴脸抽领导的嘴巴子。
我们执法队伍的净化,不能只是对人的净化,更应该是对执法者思想的净化。
当执法权不再为公,而是沦为实现某一目的的私权。
当执法者执法犯法,言辞行径与流氓无异。
或许可以悲观的认为,这样的社会不是阳光社会,有点像黑社会。
我看到各地在做经济方面报告的时候,频繁出现一个词:非税收收入。
其实在老百姓的眼里,这个专业又好听的词,只凸显出一个含义:罚款。
至于是为了纠错而罚款,还是为了创收而罚款,怕是只有当地政府知道了。
如果一个国家,税收收入减少,非税收收入却增加,这只能意味着,这个国家人民的经济负担正在加重,我们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水能覆舟”的教训发生了很多次,应该长点教训。
如果地方政府缺钱了,从不正视自身的问题,只想着披上合法合规的外衣,背地里却用极不通情理甚至不合法不合规的做法,从社会大众身上捞取弥补亏空的资本,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