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公积金支持购房政策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
支持福建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新政策具体有哪些重大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20万元。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是指在福建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属于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需在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必须先提取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购房人父母或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能证明与购房人关系的相关材料(子女、父母关系以户口本为准,如户口已迁出无法查验的,提供户口迁移相关材料并与现户口本身份证号码进行对比核实查验)。
1.申请提取支付首付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2.申请提取报账已付购房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和本次购房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之和不超过该套住房的购房总价款;
3.申请提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和本次购房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之和不超过该套住房的购房总价款。
来 源/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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