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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的流水证明。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20日—11月2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ls.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tl2024ws.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33
政策咨询电话:0458-2286765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2024年铁力市医疗服务共同体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
3.从业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证明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证明和国家人社APP上下载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流水证明。
4.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5.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机会;
8.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政策加分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佐证于报名时上传到报名网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确认,未到现场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2月4日9:00—12月7日17:00期间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地点:铁力卫生健康局人秘股2室(铁力市五一街北侧金城嘉园20号楼东侧)。政策加分审核工作由铁力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联系人:张银慧 电话:0458-2286765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
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允许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口述实操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临床技能操作。面试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本次招聘人员须在铁力市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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