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举报各种违法行为,推动日喀则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安全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举报在本市范围内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500—2000元不等,根据举报线索涉及违法价值或危害程度予以兑付。
三、举报电话
12328、12366、110、0892-8825851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和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内容经查证属实后,将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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