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制度系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司法的期待而产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高质量检察听证有利于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实践,检察听证业已成为我院办案新常态,通过不断健全制度建设,重点从“听”和“证”两方面规范听证程序,为检察权的行使注入更多民主、公开、公正等要素。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公开听证7次38件。
一是听证前对案件进行听证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加强流程管控,对疑难、复杂或专业性极强的案件,通过举办专家论证座谈会分析研判、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了解案件当事人诉求,吃透案情,根据案件特点和听证目的选好听证员,做好听证会准备工作。
二是听证中注重“听、问、答、析、辨”,充分展示案件事实证据、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依据,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申辩,让听证员在充分了解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独立评议,确保法律事实清楚、处理结果公正,杜绝“听而不证”现象。
三是听证后及时反馈、跟踪问效、形成闭环。把开门纳谏的结果及时融入案件办理过程,将听证会的评议结果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努力解开群众“心结”,以实际行动让检察听证的“阳光司法”底色愈加鲜亮。
供稿:第三检察部
撰稿:王 蓉
编辑:赵 禹
审核:郭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