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东坪镇消防安全工作,现东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二)男性,年龄18-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五)退伍军人或持有B2及以上驾照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三、招聘程序
4. 应聘者面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冠1寸证件照2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报名表1份(报名表见附件)。1.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具体时间、地点进行考核。2.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8分钟及格)、俯卧撑(1分钟25个及格)、立定跳远(1.6米及格)。请穿戴或携带方便运动的衣物、运动鞋。考核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合格者进行体检。3.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五、工作职责
2. 负责全镇的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 加强辖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消防管理及完善相关档案资料;4. 制定辖区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5. 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录用后,根据《巧家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对专职队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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