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雾天行车中需遵守“降速,控距,亮尾”等安全行车规则,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车,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全程系好安全带,驾车途中降低车速、合理使用灯光。
在高速公路沿线能见度低于200米,车速应低于60公里,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
能见度低于100米,车速应低于40公里,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能见度低于50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应低于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大型车辆还要确保车尾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清晰可见,被看见,才安全,“亮尾”是安全的保障。
二是始终保持安全车距。
能见度小于200米需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需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驾驶人可通过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查看所在点位的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三是切勿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只能沿高速公路到达现场,此时应急车道的“生命通道”意义就会被体现出来。
所有车辆都需依法留出应急车道,供遇到事故、故障等紧急情况的车辆,以及警车、救护车、拖车等救援车辆通行,为事故中的受伤者争取生命急救时间。
四是遇紧急情况“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远途出行前需仔细检查车况车质,尽量避免因车辆故障耽误行程。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如果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无法远距离移动的车辆应停至应急车道后及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右侧护栏外等安全地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文章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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