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3家店铺深夜接连被盗,竟是同一人所为!
近日
陵川县公安局
成功破获三起店铺盗窃案
“警察同志,我小吃车里的钱被偷了......”
“昨天关店时我专门数了钱,今天早上来了以后,就发现没了......”
“警察同志,我家拉面店门口的锁链被撬了,盒子里的钱也不见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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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陵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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