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黑龙江孙吴段即将进入冬季“明冰期”,江面天然屏障消失,安全风险持续增加,为切实保障边境辖区安全稳定,结合孙吴县边境管理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一切行人、车辆、牲畜在界江冰面上活动,严防冰面溺水、溺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禁到界江一线拍摄国防军事设施、执勤点位等敏感区域视频或图片,严禁私自利用无人机等飞行器对边境地区、界江一线进行拍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移动、拆除、损毁、售卖界标及铁丝网、拒马、监控等边防基础设施,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界江开展冬捕、放牧等活动,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提供举报违反边境管理行为线索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给予第一举报人奖金奖励。
六、确需到界江冰面活动时,必须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及防范措施,第一时间向孙吴边境管理大队报告,经审批后方可进入界江活动。
举报电话:
0456—8445241(孙吴边境管理大队)
0456—8436110(沿江边境派出所)
孙吴县委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孙吴边境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丨蒋宜良
一审丨杨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