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广东省南山法院发布“前金所”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

文摘   2024-10-31 22:27   河北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5执11243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0)粤0305刑初246、522号生效刑事判决,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市卖货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现依法发放案款。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143216372.35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3339人,本次发放案款为7991611元,按约5.58%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2)。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1: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



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   陈   静

责编   齐春雷

审编   李   燕

监制   谷亚军

总监   刘轶峰



蠡县发布
欢迎关注蠡县发布,本公众号由蠡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多、更快新闻尽在“蠡县发布”,欢迎社会各界投稿,邮箱:lixianfabu@126.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