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通报6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时事   2024-11-03 22:48   云南  

原标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对6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予以通报。

一、曲靖开发区和霖大药房。曲靖开发区和霖大药房存在个人账户违规“医保套现”问题,曲靖市医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量的重楼,超量上传医保结算67656克,涉及金额137312元,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药房退回违规费用137312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目前,违规费用已追回,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宣威市板桥镇康云大药房。宣威市医保局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该药房存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实际销售不符、结算的处方药无处方违规情形,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该药房违规费用48684元、处30%违约金14605.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暂停联网结算25天。

三、宣威市君健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宁店。宣威市医保局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药房存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实际销售不符、结算的处方药无处方违规情形,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该药房违规费用5202.35元、处20%违约金1040.4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暂停联网结算20天。

四、宣威市怡佳仁大药房。宣威市医保局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药房存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实际销售不符、结算的处方药无处方违规情形,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该药房违规费用5307.50元、处30%违约金1592.2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暂停联网结算15天。

五、宣威市吉安堂药店。宣威市医保局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药房存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实际销售不符、结算的处方药无处方违规情形,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该药房违规费用7688.70元、处20%违约金1537.3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暂停联网结算20天。

六、宣威市诚康大药房。宣威市医保局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药房存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实际销售不符、结算的处方药无处方违规情形,依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该药房违规费用7514元、处30%违约金2254.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并暂停联网结算25天。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转卖药品套取现金、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第三方责任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医药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守法律红线、道德底线,自觉抵制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协助他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串换项目、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编辑:梁言、屈成毅

审核:巴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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