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和监考纪律的通知

学术   2025-01-05 23:11   北京  

预计阅读时间:3min


BIPT

各教学院(部):

期末考试已临近,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加强学风和考风建设,确保期末考试的正常进行,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各教学院(部)和相关单位务必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管理,并特别强调如下:


一、做好诚信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1.营造良好迎考氛围,以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召开“诚信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学生现场集中观看《诚信应考教育宣传片》,学习《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23版)》等有关制度文件,结合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务必做到不漏一班、不漏一人。

2.考前深入了解学生学业情况,针对有多门挂科记录的学生应进行个别谈话,将疏导考前压力与宣传考试纪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防患于未然。

3.明确告知学生“在开考前必须将考试相关资料、通讯工具、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放置到考场指定区域,切勿带在身边”。

4.明确告知学生“考场内摄像头可高清还原考场现场,学校监控室有专人监督考场情况,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二、加强监考管理,落实监考主体责任

1.主监老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领取考试资料(试卷、考试座次表、监考记录及开课院系准备的其他材料),所有监考人员均应按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主监教师负责在黑板写上考试信息和考试注意事项、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看护试卷等工作,副监负责核对考生信息、检查学生座位是否清理干净等工作。对于安检进考场的考试,副监教师负责用安检仪扫描学生是否携带电子产品。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坚守岗位,认真巡查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事情。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坐着监考、不得在考场聊天、看手机等。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4.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保存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签字。考生违规一经确认,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教学院(部)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监考迟到、擅离职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监考教师,一经查实,按《关于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转载来源: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  

转载编辑:校团委信息传媒部(杜自和

责任编辑:校团委信息传媒部(关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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