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汽车运输三十多年
第一次感受到夏敬望、熊剑警官的阳光正义
......
衷心感谢修水交警
向你们致敬!”
近日
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收到一封来自铜鼓县的手写感谢信
字里行间透露着当事人袁先生
对山口交警中队夏敬望、熊剑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11月25日说起
当天中午12时许
山口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警救助
称山口镇金鸡桥路段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请求前往处理
接到报警后
山口交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参与处警的夏敬望、熊剑二人
冒着疾风骤雨
一边询问事故双方相关情况
一边勘察现场
并设置警戒区
指挥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
二人已被雨水淋湿
顾不上更换衣服
在最短的时间内
将事故详情报告中队领导
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由于对向赣CNXXXX大型汽车
未遵守“减速靠右行驶
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造成当事人袁先生车辆受损
所幸无人员受伤
对方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袁先生无责任
事后
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事故妥善处置后
当事人袁先生专门从铜鼓县
来到山口交警中队
将一面印有“风雨无阻,秉公执法”的锦旗
送到民警手中
12月6日
袁先生又亲手写下了一封感谢信
邮寄到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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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罗来尧
审稿:王球赞
编辑:晏医民
素材来源: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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