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我公司《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况
1、项目名称: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路北侧
4、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400吨,配置2×2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其中包含生物质30t/d和一般工业固废40t/d,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2t/d和经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废残渣8t/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的网络获取方式及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pUr8uS_8HlVQWyjiezdyA,提取码:amkt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6cKszUBF-DC9zimpoRaUg,提取码:4gu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程飞15926309353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路北侧
电子邮箱:dongbo1@cebenvironment.com.cn
六、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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