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为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全县所有电动自行车主,从现在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到自己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点(实行带牌销售的经销商)、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业务办理点,办理正式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挂牌手续。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不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交警将对全县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处罚。请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家长,同时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接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为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全县所有电动自行车主,从现在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到自己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点(实行带牌销售的经销商)、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业务办理点,办理正式号牌或者临时号牌挂牌手续。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不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交警将对全县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处罚。请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家长,同时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