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我联社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我联社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敬请留意。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联社的大力支持!
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