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巫溪县公安局办理的陈某某被诈骗案件,经依法侦查查明我地受害人陈某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以下1个嫌疑人银行账户:
账户名:李文龙
银行卡号:6214836566900318
开户行:招商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该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计算返还给我地受害人陈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巫溪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民警:陈入联 电话:023-512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