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是什么?
2019年8月23日,最高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记录报告主体指哪些?
《工作细则》明确,《实施办法》中所称检察人员,即记录报告主体是指在检察机关及下属单位从事检察工作的全体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借调、临聘、挂职锻炼等人员。
《实施办法》记录报告的对
象有哪些?
《实施办法》记录报告对象不仅包括“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对象,还包括同学、亲友、熟人、战友等。
《实施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有哪
些内容?
《实施办法》中所称重大事项,记录内容除了司法办案还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安排、监督执纪等活动。
出品:西夏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4年第935期>(总第12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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