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报!“永丰工匠”评选来了

民生   2024-11-13 09:57   江西  

近日

县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

2024年度“永丰工匠”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看看具体步骤要求有哪些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县各行各业中技能专长突出、技术水平高超、为技能传承活动作出重要贡献的一线职工,重点向在锚定“三区”战略,打好“十大攻坚战”部署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一线职工和相关传统技艺行业从业人员倾斜。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主要人才工程人才、市、县“双百计划”人才不参加评选;已获历届“永丰工匠”人才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永丰工匠”10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要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长期践行精益求精、执着专注、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以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职工为主,兼顾行业、地区等因素。重点从具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称号人选中确定。

同时应在工匠能力标准上有突出潜能,即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上显现明显发展潜力:

01

引领力






1.勇挑重担: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担当,承担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重任。
2.追求卓越:始终秉持工匠精神,不断超越进取,突破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水平。
3.示范带动:通过以身作则引领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效。





02

实践力






1.技能精湛:在本岗位核心业务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获得初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本行业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2.业绩突出:核心业务高于本岗位平均水平。
3.持续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持续提升的韧劲,掌握本职工作之外的知识技能,或有相关学习经历。





03

创新力






1.业务洞察: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分析、总结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生产优化等方案,或找出疑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2.创新成果:持续开展技术改进或项目研发,形成工艺工法、专利、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
3.价值创造:取得的创新成果、实施的生产优化等,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04

攻关力






1.担当重任:参与县级以上或行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并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推动形成行业新质生产力,或已获得县级以上或行业的科技奖项。
2.协同配合:具有团结协作意识,能够与科研人员、工程师以及其他岗位技术技能人员顺畅沟通、形成团队,在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
3.直面难题:深入了解、积极研究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参与解决“卡脖子”难题,或正投身于推动解决“卡脖子”难题。





05

传承力






1.总结继承:注重学习梳理、吸收借鉴优良传统,总结、归纳、提炼已有技术技能。
2.培养人才:积极开展师徒帮带,培养出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青年人才。
3.应用智能:积极参与推动本领域知识技能的智能化、数字化,促进专业知识技能与智能工具相融合。






四、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推荐申报、评选审核、宣传表扬三个阶段。

01

推荐申报阶段(11月15日前)

职工本人通过所在单位逐级向上级评选机构进行申报,县直基层工会直接向县总工会申报。推荐人选需由推荐单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02

评选审核阶段(12月10日前) 

评选审核按照资格初审、组织评审、现场审查、媒体公示、会议终审五个环节进行。
1.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向县总工会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推荐人选,由县总工会维权经济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
2.组织评审。对候选对象提交的材料按照“工匠五力”指标予以评分、评审,并确定候选对象。
3.现场审查。由县总工会组成现场审查组,对候选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审查结果,确定候选对象是否符合评选要求。
4.媒体公示。在有关媒体上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则依据评审结果依次替补,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永丰工匠”正式候选对象。
5.会议终审。按照优中选优、兼顾平衡的原则,县总工会党组审议讨论并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永丰工匠”名单。

03

宣传表扬阶段(12月底)

命名表扬“永丰工匠”10名,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上级评选。

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永丰工匠”的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申报。
2.申报人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或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后一律撤销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含佐证材料)、事迹材料、签署意见表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报县总工会维权经济部。
联系人:范丽云;
联系地址:永丰县工人文化宫;
联系电话:07962510667
电子邮箱:1768438937@qq.com。
附件一:2024年“永丰工匠”申报表
附件二:“永丰工匠”推荐人选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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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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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易故成
审核丨刘凌云
监制丨饶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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