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本批次失信人员筛选于本院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10日新增失信、限高人员,不包括其在本院所涉及的所有案件)
温馨提示:
一、公布之后履行了义务的请及时与新干县人民法院联系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系方式:0796-2604950。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内容,如有关当事人有异议,可向新干县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新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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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敖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