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船务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21人公告

职场   2024-11-30 10:02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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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船务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船员公告(第一号)


三沙市船务管理局于2012年11月30日设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三沙市交通补给船、岛际交通船等船舶船员的管理及后勤补给交通保障工作。


为做好市船务管理局在营运船舶船员配备工作,服务好三沙市船务交通补给保障和安全管理运营工作,结合实际岗位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共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船员共计21人,各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三沙市船务管理2024年公开招聘船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除岗位条件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7.服从岗位调配。

8.符合具体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0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实际操作、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的程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12月5日。考生报考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组织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7∶00;网络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967。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码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①《三沙市船务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船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③毕业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船员证书(适任证书、服务簿、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健康证等);

⑤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面试时提供);

⑥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⑦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现场报名应聘的,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所需证明材料将在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岗位需求证书(船长、驾驶员须持有GMDSS普通操作员证书)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12月12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12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2月12日17:00准时关闭。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详细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方案。笔试及实操评估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和实际运用能力。

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地点以公告为准,专业技术人才(所有高级船员、值班机工、值班水手)需要参加实操,实操考核地点以公告为准。笔试、面试、实操成绩满分各100分,由专家组出题和现场组织,严格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人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评估占40%统计总成绩;其他类型人才(厨师)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汇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人选。

(六)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包括毕业证、岗位需求的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核对。

(七)体检

体检到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海船船员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人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中共三沙市旅游和交通运输局党组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

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现行的三沙市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船员薪酬发放的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经费由市财政支出。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说明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23651231/188768469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312728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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