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南京市初中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
3.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且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因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填写《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信息页,向就读学校提出“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志愿填报范围调整申请成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因未按时报名造成不能参加各类考试(考查)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监护人承担。
答: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且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于11月21日至22日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和照片等材料。11月27日至28日,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非南京市户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按毕业证书发放学校所属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