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第八期)

情感   2025-01-03 17:32   四川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

(第八期)


按照金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区商务局对辖区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督查检查,将问题隐患进行曝光,以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点位一

单位名称:成都吉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牛区交大路183号(凯德金牛)5楼(喜庭)

问题隐患:

门口堆放物品堵塞安全出口。

隐患排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点位二

单位名称:成都金牛区君金温鸭子餐厅

单位地址:金牛区九里堤北路2号1-1栋


问题隐患:

楼室内楼梯下方停放电瓶车。

隐患排查依据: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点位三

单位名称:成都咏瓦罐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98号


问题隐患:

火灾报警控制器未通电运行;

隐患排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让生活更美好!

全民消防,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行动者!

信息来源|金牛区商务局

排版| 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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