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
(第八期)
单位名称:成都吉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牛区交大路183号(凯德金牛)5楼(喜庭)
问题隐患:
门口堆放物品堵塞安全出口。
隐患排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单位名称:成都金牛区君金温鸭子餐厅
单位地址:金牛区九里堤北路2号1-1栋
问题隐患:
楼室内楼梯下方停放电瓶车。
隐患排查依据: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单位名称:成都咏瓦罐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98号
问题隐患:
火灾报警控制器未通电运行;
隐患排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让生活更美好!
全民消防,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行动者!
排版| 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