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此我们倡议
大家一起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治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3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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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
让我们行动起来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社)
编 辑:刘 婷 审 核:王 虹
监 制:高龙平 总 监:黄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