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州多地发布
2025年公办学校教师编招聘公告
还有国企和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一起来看!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5人,详见《2025年泉州市鲤城区赴西南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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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第2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备注:点击下方链接,关注【泉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框回复【教师招聘】,获取报名入口及招聘汇总~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信息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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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鲤城区教育局商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相关通知。
(二)笔试
1.各岗位是否需要笔试将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3.笔试加分办理。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含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成绩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档案无法在6月20日前寄达,报考人员须于考察时同步提供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5)。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泉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76551。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及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595-22390240,0595-2235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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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0人,详见《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赴华东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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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信息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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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各岗位是否需要笔试将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3.笔试加分办理。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南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岗位专业技能(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5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档案无法在6月20日前寄达,报考人员须于考察时同步提供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5)。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引才待遇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强师惠师八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1号,附件6)规定执行,主要有: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本科师范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租赁人才房优惠政策。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租赁人才房优惠政策。
南安市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泉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南安市人社局、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73512、8636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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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惠安县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第三批)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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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对年龄条件有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须具有所属服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考;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⑧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⑨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⑩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⑪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
⑫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请在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policy/specialtylist2024.htm自行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以下两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
(1)2024年11月12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人员;
(2)2024年11月12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要求为泉州户籍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4.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1)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两项有效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无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仅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有效证明材料:①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需体现工作岗位);②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需有详细缴费明细);③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6.报考需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一)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1月18日17:0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修改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20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及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2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关注惠安人才网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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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综合成绩100分。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2.面试。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另行通知。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后续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惠安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按《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加分数值。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个人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3)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4)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办理聘用手续时,用人单位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用人单位再复核为准。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聘用职位的约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二)待遇
薪酬根据我县出台的国有企业工资制度,视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情况核发。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纪检部门电话:0595-87389030,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8楼。
(一)为严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2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被核准聘用为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及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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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气象局批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现将福建省气象局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福建省气象局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7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福建省气象局2025年度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2025年招聘计划拟分三个类别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类别
博士研究生8人。招聘公告已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以及福建省气象局门户网站(fj.cma.gov.cn)发布。
第二类别
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51人。报名及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中下旬。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采取面试结构化测评的办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第三类别
非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13人。报名及考试时间初定2025年3-4月。非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门户网(www.cma.gov.cn)
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
福建省气象局门户网站(fj.cma.gov.cn)
等网站公开发布
请有意向的考生持续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
电话:0591-87113062
邮箱:fjqxj10@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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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工作岗位:丰泽区街道残疾人联络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丰泽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或优秀社会人才。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需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11月7日)起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岗位要求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名统一为: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qzsfzqcl@163.com。
(三)相关材料
1.《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签字后的PDF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户口本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学信网上的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电子版;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个人征信证明(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并签名确认后扫描成PDF版);
7.报名对象为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的请提交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个人资料,按要求完整提供信息。有相关同类岗位任职经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的招聘形式,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我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不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筛选。报名截止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通知面试。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则未入围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采用面试考核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后将通知其携带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综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政治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宜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体检、政治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残疾人在线”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为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街道残疾人联络员。聘用人员与丰泽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薪酬待遇按丰泽区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从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为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报名者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者对报名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595-22505033进行咨询。
附 件
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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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商务合作:QQ&电话 | 4009999087、合作微信 | 点击获取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说明:本文由泉州本地宝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 luojiao@bendibao.com 删除处理
▌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文章来源:鲤城区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惠安人才网、福建气象、泉州市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罗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