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适龄青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24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1.大学毕业生: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成人本科和专科学历、就读3+2院校取得大专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高级技工证的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大学在校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3+2院校大专学历阶段的在校生、五年一贯制学历的大专在校生(在国家开放大学及其他成人教育类院校就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按入学前的最高学历对待),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4.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
2.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
体格检查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执行,政治考核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部分身体条件:
1. 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文身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4.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5.口腔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5.交接起运: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根据上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市征兵办工作安排,由报名时的乡镇武装部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石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566-602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