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12小时的海上执行!
古时,“孤帆远影碧空尽”道出了送别友人的不舍。而今,“荒海孤船”说的是 37 名船员盼归的心。
渤海湾上,两艘轮船停泊锚地半年之久。37名船员生活困难,想回家又不敢回家,怕下了船再也拿不到工资,无法和家里人交代。
“铭伟8”轮(图左)停泊在渤海湾上已半年之久。
2024年初,光船承租人从船舶所有人处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承租了“铭伟8”轮和“铭伟9”轮两艘空船,雇用了上述船员,后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运营,长期拖欠船员工资和船舶租金,选择了“弃船”避债。
(光船租赁又称“船壳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向租船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租船人占有、使用和营运,租船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租船业务方式。)
无奈,船员们集体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并提起偿还欠付工资的诉讼。获法院支持后,船员们申请拍卖船舶。但摆在面前的难题是,船员们不仅无法支付启动船舶拍卖程序的前期费用,且因不熟悉法律和相关程序,认为离开了船就拿不到工资,故迟迟不下船。而事实上,如船员不下船,不交接,处理船舶拍卖时间越久,他们拿到工资越迟。
渡轮停靠交接轮船看到滞留船员。
为了解开“死结”,8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执行法官由曹妃甸码头登上渡轮,与滞留船员沟通交涉。
法官与滞留船员沟通交涉让船员下船。
“我们是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现在交接下船,带你们回家。”
“我们不下船!你们上来和我们谈!”
海上风浪正兴,轮渡摇晃剧烈,法官登船并非易事,但考虑到船员们抵触情绪强烈,执行法官果断回应:“行!我上去和你们谈!”
法官登船。
登轮后,法官首先安抚船员,让船员们将下船的困难和诉求一一倾诉,并做好笔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船员们焦躁的情绪得到缓解,一番释法明理过后,船员们对法定程序有了了解。同时,按照计划,法官针对缺乏启动拍卖船舶的资金和工资清偿困难两个难点,和船员们进行集体协商。
一方面,做好融资人工作。因融资人(即船舶所有人)也因光租人拖欠租金而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船舶拍卖,经调解达成由融资人接管船舶、主导拍卖,船舶拍卖成功后优先偿付船员工资的合意,不仅帮本案走出了缺乏启动拍卖资金的困境,也解决了船员们的“薪”头大患。
法官与船员释法明理。
另一方面,调解光租人与船员们的工资争议。通过法官积极协调,光租人和船员们最终对工资的标准、时长等具体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
船员主动汇报船舶情况、盘点库存,两艘轮船的交接工作圆满完成。
傍晚7时,船员们安心踏上了归家路。
滞留船员乘坐轮渡到达码头,船员有序下船,法官送船员登上大巴车。
荒海孤船盼归家,海上执行保民生。船员讨薪背后涉及船舶挂靠、船舶光船租赁等多层法律关系,涉及船舶登记所有权人、光船租赁人等多个涉船利益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这场历时12小时的海上执行活动,天津海事法院听诉求、释法理、暖执行,37名船员从群情激愤矛盾尖、坚决抵抗拒下船到喜笑颜开“薪”愿了、握手致谢齐归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