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非法运营“摩的”抗拒执法 7人被处治安拘留!

民生   2024-12-12 19:28   日本  

主办单位:  巫山县峡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我县自今年10月份启动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持续强化对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特别是针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近日,在一次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遭遇了非法营运“摩的”的强烈抗拒,最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11月26日上午9时23分,巫山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在消防队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正在载客。经调查确认,该摩托车驾驶员属于非法营运的“摩的”。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驾驶员沈某某不仅不配合,还采取了极端措施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包括将小腿插入车轮以及煽动其他“摩的”司机围攻执法人员,导致现场僵持约20分钟。

据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北大队副大队长官宸霆介绍:“我们拦停该车例行检查时,问询乘客得知乘客与该车驾驶员沈某某并不认识,是拦停的‘摩的’。现场僵持期间,后续围攻人员将该车强行拖抢并推搡执法人员,该车驾驶员不听指令、抗拒执法将该车滑走。”

鉴于此情况,巫山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案侦民警张洪飞指出,沈某某纠集王某等人采取抢夺摩托车的方式企图逃避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因此,公安机关依法对沈某某、王某等7人处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另有4人受到警告处分。

此外,摩托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为此,县公安局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强调,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市民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

违法人员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内心十分后悔。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同时,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 鲁作炳

来源:巫山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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