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到工位上就腰酸背痛”
“上班后感觉头发越来越少”
颈椎病、腰椎病、干眼症、“鼠标手”
……
仿佛咱身上不带点儿“病”
都不好意思叫自己打工人
打工人的各种“痛”
是不是职业病?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壹
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贰
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
工作相关疾病,顾名思义是由于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中某些常见病的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现患疾病的病情加重,这些疾病统称为工作相关疾病。
除了从定义来理解两者的区别,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点进行判别:
🔵工作相关疾病中的某些常见病如颈椎病、腰椎病除了发生在职业人群劳动者中,也可发生在其他一般人群中。而职业病的患病主体必须是在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工作相关疾病的病因是多因素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只是工作相关疾病的致病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致病因素。而职业病的病因非常明确,只能是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工作相关疾病不在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目前目录中共有10大类132种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但随着对新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研究,将会有更多的职业病病种纳入目录中。
划重点!
职业病是会让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
甚至是失去性命的疾病
而我们平时所说的
“强迫症”“颈椎疼”“鼠标手”“过劳肥”等
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
强烈建议:
“新时代打工人职业病”纳入工伤!
叁
职业病答疑解惑
Q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咋办?
A
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患有“疑似职业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
注意啦,深圳市目前可以做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有: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Q
职业病是工伤吗?
A
有些劳动者以为,只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才属于工伤,其实并不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
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Q
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有工资吗?
A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关于职业病,咱先说这些
大家自己该注意的注意
总之,赚再多的钱
都不如搞好身体这个革命本钱
最后
祝大家做一个健康的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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