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伦市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寒假将至,为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切不可盲目跟风从众。做到 “三个原则”,一是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的原则;二是多与孩子沟通,遵循孩子自愿参加的原则;三是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不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的原则。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一是不参加学科类培训。按照 “双减”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凡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属违规,请不要让孩子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二要甄别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资质。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清楚的情况下可咨询相关主管单位);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业教师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看“培训经营范围是否合规”。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
为防止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家长在缴费时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仔细阅读、查看《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后再签字确认;二是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三是报名缴费请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切勿缴纳现金或通过其他形式缴费。
四、谨慎选择校外托管
在为孩子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要核查其是否证照齐全(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场地是否符合托管要求、是否容易疏散、是否存在消防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并与其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以下三种行为是违法培训行为:一是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 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例如快速记忆)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
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请家长朋友们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护,理性选择、合理安排,让我们携手同心、同向、同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仁怀和谐教育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假期的美好时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家长朋友监督、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杜绝违规培训。
举报电话:
海伦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学科类、非学科类违规校外培训):
0455-5786077
海伦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
0455-5733157
海伦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小饭桌、自习室、托管班、教育咨询公司等):
045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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