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补缴这一环节尤为重要,关系到参保人能否正常领取待遇。2025年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未补缴的参保人应尽快缴费,以免影响个人权益享受。
1.缴费期内中断补缴。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内未实现连续缴费,可以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是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2.到龄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选择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参保人可以向街道或村(社区)提出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缴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参保人可以进行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税务部门缴费到账信息后记录个人账户。
政策咨询请联系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咨询电话:0871-68690298
办公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508室
来源: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编辑:杨紫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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