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

文摘   2024-11-09 23:01   西藏  

【纪法链接】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风班戈
传递党的声音,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布纪检监察实时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