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3.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派出所及巡特警反恐大队部分辅警学历放宽至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以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7)有明显文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四、招聘纪律
五、岗位待遇
六、其他事项
来源 | 政工室
编辑 | 陈 曦
审核 | 吴晓烨
审批 | 钟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