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 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在 推免接收工作中,北京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注重考核学生创新 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1.北大研招网上申报 2024 年 9 月 10 日 10:00-14 日 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 2025 年推荐免试研 究生网上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 信息。申请人还须访问招生院系网站,查询当年有关接收推免生的 通知,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等所有申请事项。
2.向招生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1 份;
(2)北京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
(3)北京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2 封,即需要 2 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 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 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 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 套;
(6)外语水平证明 1 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 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 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 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 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 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人须按院系公布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 提交(具体材料提交要求和寄送地址以院系公告为准),逾期不 再接受申请。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以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 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为准);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 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 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 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确 定复试资格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院系通知要求参加 复试。
2.推免接收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3.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综合 笔试、综合实践等。具体差额比例、复试形式和复试选拔办法由 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后公布。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任一复试形式不及格 者不予录取。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参加复试申请人的综合面试 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6.院系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进行考 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 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 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 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 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 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 录取。申请人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其待录取资 格。
3.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访问院系官方网站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 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按照以下 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 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达到 “良”或 80 分(含)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 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11.申请人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 性。若存在学术不端、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不论何 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并通报申请人 所在学校。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硕士/博士学位的,请按照医学 部招生简章和推免选拔办法要求进行申请。
3.若上级部门在 2025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 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4.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 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 13 层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2.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北大研招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4 年 9 月 10 日
注:以上消息来自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