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路边临时停车位怎么开始收费了?土地确权不合理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电动车车牌毁损怎么补办?权威回复来了!

政务   2025-01-25 08:3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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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网友咨询:

祥源物业收取了服务管理费、二次供水费、供电公共设备运营费,这些都是我们业主应该交的,可是他们又额外收了税钱,税收不应该由他们公司交吗?

五河县发改委回复:

网友您好,二次供水和电梯运行费是代收代管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

五河县税务局回复:

网友您好,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请联系五河县税务局税政股进行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552-5050336。


②  网友咨询:

浍南镇向阳路有拓宽新修路的希望吗?

五河县浍南镇回复:

网友您好,2025年县交通局未将向阳路拓宽纳入年度计划,但将该道路列入维修计划范围内。


③  网友咨询:

五河县路边临时停车位怎么开始收费了?

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复:

网友您好,五河县城区内存量停车位位于县区内各主干道路沿路。该项目于2024年初被五河县虹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竞拍购置(30年的特许经营权)。目前暂时试运营6条道路,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试运营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2、试运营区域:大桥路、中兴路、内环西路、浍河路、禾香路、为民路等6条路内停车位,总计约580个停车位;3、试运营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五发改〔2023〕69号文;收费单位:五河县虹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费时段:8:00-18:00,免费时段:18:00-次日8:00,小型车(燃油)2小时内(含)免费,超过2小时按1元/小时/辆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小型车新能源(绿牌)2小时内(含)免费,超过2小时按0.5元/小时/辆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如有疑问,请联系五投集团,联系电话:0552-5662200。


④  网友咨询:

蚌埠南站到五河的车过年期间有推迟吗?最晚几点?

五河县交通局回复:

网友您好,五河县长运公交有限公司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加开夜班车辆,蚌埠高铁南站-五河加班车,加班车辆停靠在蚌埠高铁南站128公交站台,发车时间分别为:18:40、19:40、20:40、21:30、22:30,根据客流量临时调整班次、时间,(如遇雨雪天气,班次变动另行通知)。

另除夕(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公交班次减半,初二(1月30日)恢复正常班次。


⑤  网友咨询:

看见路上有望淮岭到三中的公交车,经停哪些站?班次有哪些?在望淮岭哪里坐车?

五河县交通局回复:

网友您好,三中至望淮岭站点,城中嘉苑,老汽车站,工商银行,购物中心,老供电局,老二中,建行,光彩大市场,农批,经313大桥至望淮岭。


⑥  网友咨询:

为什么原来承包土地合同与新一轮土地承包地亩不同?

五河农业农村局回复:

网友您好,1993年至1995年全县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各自所在村(组)分地方案与标准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016年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二轮延包以土地确权成果为基础,所以会出现少数农户承包合同与延包面积不同现象。


⑦  网友咨询:

土地确权不合理,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3]3号)规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现在我县正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现入户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您咨询的土地确权不合理问题,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到村级办理登记、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经村、镇逐级上报县级办理变更登记。


⑧  网友咨询:

五河秀水湾小区房产证什么时候可以办下来?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您好,经查不动产登记系统,秀水湾小区1号楼、1号转角商业楼、2号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证)均已完成,业主可联系房屋开发公司,携带《商品房购房协议》、发票、契税等相关材料,共同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小证)。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52-5021339。


⑨  网友咨询:

五河花木王舒苑可以办房产证了吗?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您好,花木王舒苑小区系五河县城投公司开发建设的安置房小区,经查,舒苑小区1、2号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证)均已完成,业主可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发票、契税等相关材料,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小证)。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52-5021339。


⑩  网友咨询:

没建房的宅基地可以申办土地使用证或者是准建证吗?从哪里申请?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依法登记,且登记后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因此,对于农村没有建房的空宅基地,可以依法进行登记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 申请条件通常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原因、用地面积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52-5025881。


⑪  网友咨询:

明珠公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经查,明珠公馆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大证)尚未办理,暂不符合办理转移登记(小证)条件。该小区系我县城投公司开发建设安置房,请联系开发公司咨询具体原因,待条件符合、手续完善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52-5021339。


⑫  网友咨询:

万福商业1号楼什么时候可以通燃气?没有燃气生活各种不方便。

五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回复:

网友您好,万福商业楼1号楼现状楼栋周边无配套燃气管道,需要开挖市政道路引入燃气管道;由于道路地下管网错综复杂且楼栋外立面存在多处封闭雨棚、其他线缆。春节后,公司将组织专业设计人员至现场进行勘察测绘,争取让百姓早日用上洁净的天然气。


⑬  网友咨询:

电动车车牌毁损怎么补办?

五河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绿牌需要先到车管所登记,白牌不能补办。


⑭  网友咨询:

五河车管所更换驾驶证在什么位置?

五河县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位置在京岚线五河县水上派出所东侧约50米。


⑮  网友咨询:

机动车驾驶证快到期了,去哪个地方体检报告可以提交到交管12123上?

五河县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五河县车辆管理所有医院坐班,也可到五河县中医院体检。


⑯  网友咨询:

身份证可以全县通办吗?

五河县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身份证可以全县通办。



⑰  网友咨询:

2025年五河会有房屋装修补贴吗?

五河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目前未接到相关文件,如有需要,我们将及时在平台公布通知。


⑱  网友咨询:

外地来五河务工的,今年下半年我家小孩要读一年级了,我们房子租在西凌安置区,附近的哪所小学可以读?

五河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五河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城区无房产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代码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满六个月以上凭证(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如用人单位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在对应学区入学;如用人单位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以务工条件报名五河城区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无法确定在哪所学校就读,需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学校空余学位剩余情况)确定就读学校。

以上为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每年的招生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些许变动,由于您的孩子将在2025年9月入学一年级,请持续关注“五河发布”公众号,我县将在此公众号上发布当年的招生政策,请以当年的招生政策为准。


⑲  网友咨询:

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名下土地低于多少有生活补助?

五河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一、根据《关于印发五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五政〔2007〕40号)文件规定,凡在本县行政区内,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且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均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经审核批准后可按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本办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行。

二、根据《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五政〔2024〕2号)文件规定,我县行政区内,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户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五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五政〔2007〕40号)和《关于调整五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五政〔2018〕7号)同时废止,我县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今后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按国家、省政策规定执行。


⑳  网友咨询:

在厦门买的职工社保想转回来,继续缴费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五河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线下办理:个体人员参保需携带身份证到城南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办理。线上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皖事通App办理参保。咨询电话:0552—2335317。


㉑  网友咨询:

企业下岗职工转灵活就业社保,社保断交若干年,这几年可以补交吗?

五河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补缴。


㉒  网友咨询:

外省户籍在五河事业单位工作有没有探亲假?大概多少天?

五河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一、探亲假天数。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每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二、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主体条件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

职工必须工作满一年。

3、事由和条件

①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②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备注: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㉓  网友咨询:

城乡居民社保补缴会停止吗?

五河县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对提档补缴费和断档补缴费及一次性补缴费将进一步完善,可能对现行政策的补缴费相关规定有所改变,特别是一些群众年龄较大且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短的群众,一定要补缴费,以免到龄后不满足待遇领取条件,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有意愿提档补缴费的参保群众,尽可能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前及时办理提档补缴费,我省开展的提档补缴费将严格遵照国家政策执行。


㉔  网友咨询:

2025年1月1日开始延迟退休,持A证的驾驶员(2025年2月份满60岁降级)是否也会相应地推迟降级?

五河县公安局回复:

网友您好,暂无相关的通知和文件。


㉕  网友咨询:

1、国家政策是大面积土地承包保持长久不变,小面积调整,这个小面积是指没有农地的还是指部分村庄?2、政策说如果需要重新分地,召开村民大会百分之八十以上同意可以重新分地,这个是各村都要开会,让村民自己选择还是上面统一规范?3、如何调整基本农田?现在家乡基本农田主要都是多方向小面积为主,有没有相关政策可以调整一户一田地,既可以节约资源又可以达到高效生产。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回复:

网友您好,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第四条“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中规定: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届时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3、(1)关于“一户一块田”相关政策,根据《蚌埠市“一户一块田”试点工作操作规范》的通知,开展农户互换并地“一户一块田”试点工作,事涉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必须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农民的事农民做主,互换并地“一户一块田”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搞行政命令规定。

2)关于农户人均土地有多有少,严重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我县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为1995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30年)。我县于2024年起逐步启动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延包期内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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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五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姜子夜 校对|仲文俊

编审|陈安伟 监审|李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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