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考试,渭南教育重要通知

民生   2024-11-04 12:10   陕西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

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教 [2024]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5年我考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高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

(三)其他

1.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报名条件,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

2.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不满3年者,在陕参加职教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报考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我省应、往届“三校生”在学籍注册(毕业)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三校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到报名点领取《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各校组织户籍在陕、学籍在本校的应、往届“三校生”报名。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我区(含高新区),学籍在省内区外的往届“三校生”和学籍在省外的“三校生”统一到自立中学报名。

(三)报名前各校做好以下报名准备工作:

1.组织班主任、微机管理员及其他参与网上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各校要讲清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讲清工作任务和要求,教育参与高考报名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细致做好本职工作。

2.各校要提前计划,周密安排,提前准备网上报名设备。要准备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及考生头像采集设备;要有足够数量的微机,供考生、班主任及学校审核人员使用;要准备至少一台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条和《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要提前检测网速,检查电路,有问题的要及时处理;要提前与网络运营商、电力部门联系,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期间学校网路畅通,电力供应正常。

3.填写毕业班信息,生成班主任用户。学校、班主任用户名、密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不得外传、泄露。

4.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培训。各校要组织学认真学习网上报名操作程序,详细讲解报名信息填写方法和要求,教育学生填全、填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学生网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纸质档案一致。“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要从省起填写准确,且确保信件能送到;“收件人”填写学生本人;“接收信息的手机号码”必须是学生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且高考录取结束前不得换号;家庭主要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统一填写家庭住址,不得为空白。

5.按照教育部高考考生数据报送规范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报考者本人必须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报考者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办理报名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审合格并采集信息后,各校向报考者分发报名条,分发时时一定要核对准确,不得发错。要告知报考者保存好自己的报名条,牢记修改后的新密码。若报考者忘记新密码,学校为其恢复成报名条上的初始密码,学生重新登录,重置密码。未经资审或资审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发放报名条,不得报名。

报考者持本人高考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1807号)文件要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按考试科目收取,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7.5元。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

(六)2024年11月14日前,报考者本人要在学校(报名点)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准代替报考者签字确认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

三、组织管理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职教单招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务必要将我省职教单招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学生。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二)各学校现场采集考生头像过程中,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报考者填写应由其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报考者填写任何一条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让报考者本人认真核对头像和所有报名信息,有信息差错、漏填、头像与本人不符等问题的,学校要及时予以更正,更正后重新打印校验单。报考者核对信息和头像准确无误后,本人在校验单上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准代替报考者签字确认。校验单每班装一袋,学校核查后统一保存。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4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所有报考者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各校(报名点)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查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体检

2025年2月底前,所有考生均须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区教育考试中心将体检结论完整、准确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我区于2025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一)为做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区上成立了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莉

副组长:王玉新   李  旗   张民安

成   员:田  刚   党攀峰   陈  冲   郭  伟

(二)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本校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实行学校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资审结束后各校将资格审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三)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把好户籍关和学籍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班主任要逐人审查考生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毕业证、学历等,对审查合格的考生造册登记,并签名负责。

各校要组织专人,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严格审查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和转学生在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复查时对报考者户籍、学籍持怀疑的,学校要调查落实。严防个别考生通过伪造户籍、学籍取得报考资格,严防“高考移民”,杜绝一切违规报考现象。

(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校要在校内醒目处设立公示栏,11月9日前将所有报名考生的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分班张贴在公示栏,并公布区教育考试中心投诉电话(0913-2099120)和学校投诉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五)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各校要充分认识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教育班主任和其他参与资审工作的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更严更细更实做好资审工作。要结合往年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管控。

(七)考试中心资格复查时间:

(八)资格复查时须交验的材料:

1.高考报名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按照报考普通高考和职教单招分类编班造册,统一用A4纸按“报名号”顺序打印。“资审结论”填写“合格”,其它栏目填写要真实、准确,不得漏填、错填。);

2.资格审查报告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内容包括报名总人数、资审结论,校长签名并加盖校印);

3.户籍由外省迁入临渭区(含高新区)的考生名单;

4.户籍方面:户籍在陕的考生须交验户口本原件,上交复印件。每名考生的户籍材料按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户口本印鉴要清晰、齐全,字迹清楚,考生信息与二代身份证一致。复印件统一用A4纸,将户口本首页和考生本人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户口本复印件上写“原件复印”字样,考生和班主任签名确认,学校加盖校印,同时在右上角写清班级及“报名号”(须与考生情况登记表上一致)。

下列考生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本省内迁转、更换户口本等,户籍登记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后的,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本人户籍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陕满3年的证明;

②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符合报考要求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学籍方面:上交的复印件上写 “原件复印”字样,考生和班主任签名确认,学校加盖校印,同时在右上角写清班级及“报名号”(须与考生情况登记表上一致)。

①应届三校毕业生报考职教单招交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报考普通高考交验《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上交复印件。学籍在我区(含高新区)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和《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学籍所在学校到主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同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个人信息表,技工学校毕业生从“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下载打印个人信息卡,学校在信息表上加盖校印,并把个人信息表粘贴在审查表或者考核表复印件背面。

②往届三校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原件及《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或者《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上交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粘贴在审查表或考核表复印件后)。

户籍、学籍材料以班为单位分开整理,统一按报名号从小到大排好,上交的户籍、学籍材料,每班分别装一袋,袋面上写清年份、学校、班级、材料名称。

6.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考生须上交其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有关证明材料。

7.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教单招报名的须提供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申请表》复印件两份,一份装入户籍材料袋,另一份装入学籍材料袋。

七、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来源:临渭教育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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