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公告
根据2024年县领导信访接访日活动安排,现将县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意事项
1.来访人到县信访局一楼接访大厅按顺序候访。
2.来访人应“一访一诉”。
3.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县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4.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县领导接访后,来访人要主动离开接访地点,不得缠访,不得扰乱接访秩序。
7.县领导在接访日如有重要任务或会议冲突的,调整时间将提前告知,具体接访时间以公告为准。
8.咨询电话:0893-7322720。
咨询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3:30-6:30。
特此公告。
加查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
编 辑:次桑
初 审:强白加措
终 审:柏丽辉
投稿邮箱:2088526299@QQ.com